一、出台背景
2020年5月,省民政厅制定实施“福蕾行动计划”,以关爱网络建设、假期关爱、结对帮扶、心理健康等十项工程建设为中心。今年省级下达2000万元用于“福蕾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政府购买服务,全省有19个县(市、区)、47个乡镇(街道)先行试点。今后在试点基础上逐年推进,实现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品牌。
二、主要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通过制定《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推动关爱服务项目落地,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促进我省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包括目标任务、购买服务内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合同签订、项目管理和有关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
(二)购买内容。
(三)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四)合同签订。
(五)项目管理。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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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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