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福建省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闽政[2001]22号)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计划,实行逐级下达制度。对多渠道资金拼盘项目,应衔接资金到位时间。
下达给省属项目或省级参股投资项目的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计划,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投资主体转下达给项目单位。
下达给市、县(区)项目的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计划,按隶属关系,由设区市政府计划部门转下达给县级计划部门或本级项目单位。属于县级计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再由县级计划部门转下达给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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