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活动,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经商务部门报备的展会,给予展位费60%的补助,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2万元。连续两年参展未开展自营出口的企业不予补助。 

  申报条件:本县开展自营出口的外贸企业,并参加经工信商务部门报备的境内外各种展会。 

  申报时间:预计在每年1-2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