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所有入驻企业以厂房交付之日起给予6个月过渡期生产性用房租金全额补贴。企业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入驻协议并按约定达到税收考核标准的,在正式投产后的前五年,生产性用房每月租金(含税)第一层按10元/平方米、第二至三层按6元/平方米、第四至五层按4元/平方米;于2023年6月30日(含)前签订入驻协议并按约定达到税收考核标准的,在正式投产后的前五年,生产性用房每月租金(含税)第一层按11元/平方米、第二至三层按7元/平方米、第四至五层按5元/平方米。以上租金收缴按“先缴后返”方式,由企业按原租金价格先行缴纳,过渡期租金于企业正式投产后给予返还;提前签约入驻的,于税收考核达标后,扣除实际应缴租金后剩余部分以政府补贴的方式给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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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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