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来(留)永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最长7天的求职免费住宿、子女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3年内免费乘坐公交、免门票进入国有A级景区、商家打折等政策;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还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1万元)和缴交社保补助(个人缴纳部分,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对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或全日制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初次创办小微企业(2022年6月19日以后),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给予实缴税费地方留存部分等额补助(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6月18日);对吸纳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缴社保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及企业其他社会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支持初创期优质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团队)入驻园区创业空间,参照台湾青年入驻台青创业就业基地补助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金、首次装修改造专项补助。鼓励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基点,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对吸纳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首次在泉就业的我县中小微民营企业,且企业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按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