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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园区在设备补贴方面有什么新的政策吗?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永政办规[2023]6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金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项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