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
申请程序: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书面委托村(居)委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申请人关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声明和承诺书);③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含配偶)应当履行授权核查觅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④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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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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