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5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所附的《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备案主体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且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同一产品不得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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