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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联系人变更了是否要变更排污许可证?

2024-12-27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第四十三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环保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