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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有哪些程序?

2014-12-04

1、验证。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登记人相关证件,确认是否符合登记条件,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理由或要求登记人补充材料; 2、填表。登记人阅读登记须知,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全省统一格式)。  3、审核。工作人员对登记人信息进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修改(或录入)。  4、办理。对基本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信息无误的,或已作出承诺的现场发放《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后,2天内向申请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通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