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永春县基准地价的指导作用和现势性,按照《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源办〔2022〕2号)文件要求,永春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01月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永春县2022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现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6日止。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95-23860325,传真:0595-23862728,邮箱:gt23860325@163.com。
附件:1.永春县2022年度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起草 说明
2.永春县2022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应用方案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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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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