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了《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5-23871198,传真:0595-23877398,邮箱:ycfjj@163.com。
附件:1.《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永春县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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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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