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永春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7日止。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5-23873718,传真:0595-23877398,邮箱:yczyb2010@163.com。
附件:1.关于《永春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永春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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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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