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永春县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东溪上游,东邻仙游县,南接南安市、安溪县,西连漳平市,北与德化、大田县毗邻,位于北纬25°13'15"~25°33'45"、东经117°41'55"~118°31'9"之间。全县总面积1455.44平方千米。县人民政府驻地桃城镇衙口街1号,距泉州市区70千米。
【地形地貌】永春县属福建省内陆山区县。以蓬壶镇马跳为界,分为东西部。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戴云山脉的主体部分延伸入境,群山叠峰,裂谷纵横,最高海拔1366米(呈祥乡雪山);北部,德化县、大田县交界线上横贯彻一条东西走向的脊线,是闽江、晋江水系的分水岭;东部地势呈阶梯状,海拔降至200米左右,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山前盆地,最低海拔83米(东关镇东关村)。此外,主要水系流经蓬壶、达埔、岵山、湖洋等山间小盆地呈串珠状分布。这些盆地是县主要农业耕作区。永春是晋江东溪上游发源地,境内有桃溪、湖洋溪、坑仔口溪、一都溪四大水系。
【气候】 2023年,永春县年平均气温21.6℃,比常年偏高0.8℃。春季、夏季、秋季气温皆偏高,其中夏季显著偏高。年降水量为1691.7毫米,比常年偏少70.4毫米,出现大雨及以上的日数为21天,其中暴雨日数为8天。年日照时数为1799.2小时,比常年偏多116.6小时,总体正常。2023年永春强对流活动频繁,出现12次强对流过程、7次暴雨过程。全年有2个台风(“杜苏芮”“海葵”)影响永春,与常年(3.1个)相比偏少,影响偏强。2023年有7场明显强冷空气影响,其中2场达寒潮标准。全年出现14次高温过程,高温过程偏多偏强,≥35℃高温日数达31天。年平均风速:1.7米/秒,年最多风向为东风。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2%
【环境质量】 2023年,永春县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综合指数为2.20,排名全市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县城昼间区域声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为二级水平(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8分贝,为一级水平(好)。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5条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3个国控断面和5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3个省级小流域考核监测断面和4个省级水功能区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2个县级和2个乡镇级及17个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土地资源】2023年,永春县土地资源面积1455.4 平方千米。其中,耕地132.53平方千米(不含即可恢复地类),园地195.13平方千米,林地932.53平方千米,草地16.73平方千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0.27平方千米,交通运输用地21.8 平方千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13平方千米,其他用地45.27平方千米。
【矿产资源】 2023年,永春县发现各类矿产资源30种,其中,水泥用灰岩资源量3.28亿吨,高岭土资源量908.47万吨,陶瓷土资源量325.8万吨,明矾石资源量31.3万吨,脉石英资源量29.31万吨,矿泉水探明资源量为743立方米/天,地热资源丰富。
【水资源】 2023年,永春县水资源总量18.21亿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7.12万千瓦,其中可供开发量11.9万千瓦。永春县水电开发较早,被誉为“小水电之乡”。至2023年底,全县有水电站120座,其中县属水电站10座,引资水电站3座,国企自备水电站4座,乡村水电站103座,装机204台,装机容量10.63万千瓦。
2023年,全县总用水量1.80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最多,为1.53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为1.53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为0.003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5.1%。其次是生活用水量,为0.2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4.3%,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0.13亿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为0.06亿立方米。生态与环境补水量为0.0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8%。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0.57。
【森林资源】2023年,永春县林地面积10.56万公顷,森林面积10.25万公顷,森林蓄积量714.6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9.69%。森林面积中:乔木林面积7.93万公顷,占77.37%;竹林面积0.79万公顷,占7.67%;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1.42万公顷,占13.81%;非林地上片林面积0.11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738.46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714.69万立方米,占96.87%;疏林蓄积量0.68万立方米,占0.09%;散生木蓄积量18.53万立方米,占2.51%;非林地上片林蓄积量4.55万立方米,占0.62%。天然林面积3.14万公顷,其中:乔木林面积2.50万公顷,占79.58%;竹林面积0.60万公顷,占19.28%;疏林地面积0.01万公顷,占0.2%;灌木林地面积0.03万公顷,占0.89%;封育未成林地面积0.002万公顷,占0.05%。人工林面积7.23万公顷,其中:乔木林面积5.44万公顷,占75.16%;竹林面积0.18万公顷,占2.51%;疏林地面积0.002万公顷,占0.03%;灌木林地面积1.42万公顷,占19.62%;人工造林未成林地面积0.19万公顷,占2.66%。生态公益林面积3.21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0.3%,均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地。
【植物资源】 永春属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的湿润季风气候区,海洋性气候和大陆气候并存。由于东南季风的影响,雨量充沛,气候温暖湿润,其复杂的地形和丰富的水热资源,使永春成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2023年,全县查清维管束植物193科817属1583种。其中蕨类植物35科58属97种,种子植物158科759属1486种。种子植物中裸子植物10科21属35种,被子植物148科738属1451种。被子植物中双子叶植物129科578属1176种,单子叶植物有19科160属275种。境内分布的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4种:水松、水杉、银杏、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树种10种:钟萼木、金毛狗、黑桫椤、刺桫椤、大叶榉树、闽楠、花榈木、红豆树、鹅掌楸、福建柏;省级保护树种16种:油杉、青钱柳、沉水樟、红锥、华南桂、细柄半枫荷、红楠、福建悬钩子、绒毛小叶红豆、短柱树参、多毛羊奶子、刨花润楠、福建酸竹、鳞苞锥、乌冈栎、白桂木。
【古树名木资源】 2023年,永春县有古树25科、38属、42种,总株数为734。其中散生古树331株,古树群5群,403株。其中一级古树23株,二级55株,三级656株。千年以上的古树有4株,其中圆柏2株,位于蓬壶镇观山村芹菜庵和桂洋镇文太村宫边;桂花1株,位于石鼓镇桃场社区观音阁;南方红豆杉1株,位于横口乡福中村宫角。
【野生动物资源】 据永春县1998年野生动物资源常规调查和1999年夏季进行的专项调查资料,全县有兽类7目13科26种,其中猎人访问3目3科6种;鸟类13目34科114种,其中猎人访问1目1科1种;两栖类1目5科18种;爬行类2目11科31种,其中猎人访问1目2科2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豹、穿山甲、大灵猫、小灵猫、金猫、乌雕等6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蟒、白鹇、红隼、红脚隼、游隼、鹰雕、普通鵟、黑冠鹊隼、赤腹鹰、黑鸢、松雀鹰、雀鹰、草鸮、领角鸮、鹰鸮、虎纹蛙(仅限野外种群)、平胸龟(又称鹰嘴龟,仅限野外种群)等17种;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棕鼯鼠、黄腹鼬、黄鼬、豪猪、豹猫、画眉、滑鼠蛇、火斑鸠、黑斑蛙、白鹭、大白鹭、眼镜蛇、眼镜王蛇、戴胜、金腰燕、毛脚燕、家燕、小山蛙、戴云湍蛙等19种。
【旅游资源】 永春县古称“桃源”,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的美誉。202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69.69%,绿化程度达到95%,入选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创建单位,获评福建省首批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至2023年底,全县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8处,苦寨坑窑遗址、魁星岩摩崖石刻造像、永春文庙、福兴堂4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64项,纸织画、白鹤拳、永春香3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项,为芦柑、佛手茶、永春香、老醋、漆篮、纸织画、岵山荔枝;国家A级旅游景区12个,其中牛姆林、北溪文苑为AAAA级旅游景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省级观光工厂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2个、福建省“金牌旅游村”4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