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宣传部门要安排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专题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同时结合本乡镇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主要媒体要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全过程。县安委办、各乡镇安监办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派发宣传单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等一系列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整治工作,集中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要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永春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县安委会将加强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县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一乡(镇)一册”和“一企一档”情况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开展对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县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安委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专题 项目 |
重点项目任务 |
完成年限 |
责任单位 |
学习宣贯专题 |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
2020年 |
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执行情况,“一乡(镇)一册”和“一企一档”情况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
2020年 |
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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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 |
2021年 |
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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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
每年 |
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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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对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
每年 |
县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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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每年 |
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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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
2022年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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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
每年 |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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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
2022年 |
县安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10.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县安委办。 |
每年 |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