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9-18 19:56:00

  1.文件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2〕11号)。

  2.补助对象:重点选调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到村任职选调生、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小微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基层乡村规划建设从业人员等。

  3.补助内容: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主要用于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线上线下培训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补助标准: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3000元/人,由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资金下达到培训机构所在地。

  5.申报程序: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应于开班前一周将参训学员名单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训学员名单发送至福建兰田基地。其中,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主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六处备案。

  咨询电话:0595-23862010

  监督电话:0595-2386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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