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9-18 19:57:00

  1.文件依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

  2.补助对象:当年度认定的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评选,市委人才办备案)。

  3.补助内容: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励资金

  4.补助标准:一次性奖励3万元。

  5.申报程序:当年度已认定的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须提供其本人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身份证号等相关材料给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

  咨询电话:0595-23862010

  监督电话:0595-2386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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