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东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社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推进特色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生态乡、村(居)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五)组织公共服务。推行和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赋予的综合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七)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颜艺鸿,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国彬,东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赵智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黄铭锟,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绩效考评、重点项目、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
郭福煌,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监察组全面工作。
郑慧颖,党委秘书、统战委员,分管统战、政协、台港澳、外事、民宗、侨联、党政办、效能建设、文字信息、档案管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
陈得水,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才、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自然资源、镇机关党支部等工作。
陈佳煜,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教育、文体旅游、卫健等工作。
林颖华,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国防动员、双拥、退役军人、交通、水利、林业等工作。
张春木,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黄勤泽,副镇长,分管发改、工信、财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科技等工作。
黄巧玲,副镇长,借用泉州市招商服务中心驻粤港澳大湾区招商办公室。
王锦东,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陈娟,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审计、民政、残联、新农合、招标中心、财政所、政府采购等工作。
丁永坚,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新农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东煌小城镇、东煌农文旅等工作。
郑建舜,综合执法队队长,分管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生态环保、河长办、“两违”管控、环境卫生等工作。
施红光,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关工委、老干、老年事业、老年协会、老体协,协助分管统战、招商引资等工作。
李智勇,一级主任科员,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导,挂钩霞林村。
陈清波,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督导,挂钩东山村。
吕志远,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两违”工作督导,挂钩鸿安村。
郑燕明,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文明城市督导,挂钩太山村。
王宝琴,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卫生城市督导,挂钩太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