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达埔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壹份。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声明永春县达埔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法人证书(证书号:12350525MB1J116578,有效期自2021年01月02日至2026年01月02日)作废。
永春县达埔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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