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责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社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推进特色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生态乡、村(居)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五)组织公共服务。推行和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赋予的综合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七)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自治。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湖洋镇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工作。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机关效能、调研、外事、台港澳事务、统战、民宗、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全面深化改革、权责清单、行政审核审批、依法行政等工作。指导辖区内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协调、联系人大、政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林嘉敏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含网络信息安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建带群团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党建事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村级基层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宁宁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统一管理辖区内各项政府性收支。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监督管理镇财务,做好内部审计,推进镇财政规范性建设。统筹辖区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各村财务会计工作。协调联系税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周浩思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四)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就业、退役军人事务、优抚、残疾人保护、社会救助、慈善、社会团体、医疗保障、文化、体育、人口、民政事务、老龄、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公共卫生、文物保护、旅游等工作,并协调好与社会事业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以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等职责。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级建设,开展自治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镇综合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人防、交通管理、镇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协调、联系武装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春源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三农”、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森林资源保护、种植业、水产业、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营林生产、农田改造提升、土地资源开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用地复垦、乡村振兴、特色村镇建设、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工作。负责权限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水土保持、水利水电、河长制等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玉明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湖洋镇设置3个事业单位。
(一)永春县湖洋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村级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承担本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和县级部门授权、委托事项的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负责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和12345热线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普法宣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伟铭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二)永春县湖洋镇综合执法队: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虹雄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三)永春县湖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事件、财税、村财代理、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经济、种子、农田基建、农业技术推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水产技术推广、水利水电、动植物病虫害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社区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承担企业信息采集、综合统计、科技创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引进、企业管理、招商引资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周文鑫 联系电话:0595-23752689
三、领导分工
龚新毅: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叶锦德: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潘燕云: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陈炜: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监察组全面工作;
李文福:党委秘书、统战委员,分管统战、民宗、侨台、交通、旅游工作;
陈晓蓉:组织委员,分管党政办、党建、社工、科协、档案、保密、组织、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涉老工作;
吴志成:宣传委员,分管计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退教协、文体、卫生院、爱卫、环境卫生(人居)工作;
刘启富:人武部长,分管政法、综治、信访调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协管社工、司法所、新农合、新农保工作;
李宏德: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工作,协管政法工作;
黄宗祥:副镇长,分管统计、经济指标、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企业(含企业招工)、劳动保障、电力、招投标、电子商务工作;
章凌峰: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科技、科协工作,协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工作;
郑智洁:司法所所长,分管司法所、民政、残联、慈善、养老工作、新农合、新农保、信访调解工作,协管民政、残联、慈善、养老工作;
李伟铭: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业、生态环境工作,协管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旅游工作;
周文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协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科技、科协工作;
王虹雄:综合执法队队长,分管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农业统计工作、财政、后勤保障、办公室采购、
廖志伟:四级调研员,分管涉老工作,协管党建、组织工作;
黄茂华: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计生,协管精神文明建设、文体、退教协、卫生院、爱卫工作;
黄荣生: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会工作,协管群团、共青团、妇联工作;
李建阳: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电子商务工作,协管统计、经济指标、重大项目、企业(含企业招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孟福东:四级主任科员,分管爱卫工作,协管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水利(含河长制)工作;
郑兢武:四级主任科员,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管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电商工作;
黄铭森:四级主任科员,协管乡村振兴、党政办、后勤、旅游、统战、民宗、侨台、档案工作;
王少波: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文体工作,协管镇纪委监察组全面工作。
四、机构信息
湖洋镇人民政府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丁字街中路398号
电话:0595-23752689
传真:0595-23751968
邮编:36260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时工作时间:0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