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坑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责
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行政区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苏坑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级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级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镇财和村财的内审监督工作。
(五)完善对村级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八)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苏坑镇设置下列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苏坑镇设置下列3个事业单位,均为镇所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综合执法队
三、领导分工
林焕强:主持镇全面工作;
薛巍炜:主持镇政府工作;
林杰生: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陈安婷:分管党建、政法维稳、发改(项目)、工信商务、企业、统计、工业区、协管信访、招商引资;
潘伟明:主持镇纪委工作,分管绩效、效能;
郑志荣:分管办公室、后勤、统战、民宗、关工委;
黄剑君:分管组织、人事、工会、妇联;
苏正达:分管宣传、教育、文体旅游、水利;
郭春晖: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住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两违);
徐荣锡:分管社会治安、消防、道安;
李拯民:分管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扶贫、人居环境)、科技、科协、安全生产、消防;
林雪婷:分管民政、共青团、卫健、市场监管(含食品安全)、医保;
王金堆:分管涉老(老龄委、老体协),协管招商引资;
黄盈君:负责美岭矿业(含矿山安全)、协管自然资源;
林士泽:分管残联;
陈华哲:负责司法及调解工作、分管信访、生态环保;
张文校: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环境卫生、林业、人力资源(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管农业农村;
黄发锌:分管招商引资、交通(道安)、财税金融、工资(含五险一金);
潘锦江:挂职县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四、联系方式
苏坑镇人民政府地址:永春县苏坑镇苏坑新街1号
电话:0595-23936176
传真:0595-23936997
邮编:3626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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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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