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桃政〔2023〕51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桃城镇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桃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防台风、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自然灾害救助、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防溺水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9个专项应急预案,现给予印发。请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附件:
1.《桃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桃城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3.《桃城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桃城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5.《桃城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6.《桃城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桃城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8.《桃城镇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9.《桃城镇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0.《桃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11月8日
桃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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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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