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下洋新材料产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永春县下洋新材料产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建设地址:永春县下洋镇;
规划面积:规划总面积约43.19hm2;
功能定位:发展新材料为主的山区生态型产业基地。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春县下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泉州市永春县下洋镇80号
联系人:刘副镇长
联系电话:0595-23982339
传真:0595-2398231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11层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79950****;
邮箱:4083899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规划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规划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
(5)对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公众可自行从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示单位:永春县下洋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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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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