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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局关于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永春县农业局 2018-09-22 23:03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永春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永农发〔2018〕223号)要求,我局于9月18日组织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农药、兽药和肥料“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151号)。

    二、抽查时间

    2018年9月18日。

    三、抽查内容

    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是否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等;是否建立原材料进厂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是否建立农药废弃回收制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等证可证明文件。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工作由永春县农业局农安站负责,“双随机”抽取在局法规股进行。工作人员采用EXCEL表格中的Randbetween随机函数,从《永春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名录库-农药生产企业分库》中随机抽取2名农药生产领域执法人员;我县涉及农药生产的企业只有一家,实行抽查100%覆盖,结果如下:

    1.执法人员:李进春、林新强。

    2.市场主体: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五、抽检结果

    经现场检查: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碳粉车间设置有喷啉系统,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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