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永林〔2016〕74号)、《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永林〔2016〕130号)和《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及市场主体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开展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现将抽查监管结果进行通报:
抽查情况:一般树种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211个林木采伐伐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13个使用林地项目),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7个办证单位),国内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4个办证单位),驯养繁殖、收购利用陆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事项监督检查(2个办证单位)。
抽查结果:被抽查对象均未发现存在超出许可事项范围的行为。
永春县林业局
2024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