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永林〔2016〕74号)、《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永林〔2016〕130号)和《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林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及市场主体目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开展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现将抽查监管结果进行通报:
抽查情况: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105个林木采伐单位或个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5个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检查(随机抽查4个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7个单位),国内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5个单位),驯养繁殖、收购利用陆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事项监督检查(目前仅有2个单位全部进行检查)。
抽查结果:被抽查对象均未发现存在超出许可事项范围的行为。
永春县林业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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