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单位行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5年度测绘单位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注册地为永春县域且未被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入抽检名单的测绘资质单位,以及在我县备案登记的外来测绘单位。被检单位及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检
1.检查测绘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2.检查测绘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
(二)测绘资质条件
1.实地核查测绘单位实际情况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载录信息是否一致。
2.检查测绘单位是否按照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从事测绘活动。
3.检查测绘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测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情况。
三、检查组织及人员
各项抽查工作由局测绘地理信息股负责组织实施,抽查组成员从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永春县城镇规划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被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迎检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指定专人配合检查。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汇总表、拒不接受及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一律判定为“不合格”;对提供伪造、变造的测绘成果、仪器检定证书等相关项目资料的单位,一律判定为“不合格”。判定“不合格”测绘单位在2026年度将不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测绘相关工作。
(三)在检查结束后,各被检单位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整改的具体措施和结果。
附件:
1.永春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
2.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需提供的测绘项目有关材料
3.福建省测绘资质巡查检查表
4.福建省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5.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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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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