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19年5月“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2019-06-06 16:55 阅读人数:1

20195月,我局共接到5件微信投诉举报(其中不受理1件、受理4件;微信渠道2件、电话渠道2件、网络渠道1件),办结3件,办理中2件。情况如下:

办结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行政区域

举报内容

办理情况

1

190428350525031112

永春县


芳源环保(永春)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厂出口于2019-04-12 2019-04-04发生排放超标(日均值)建议根据环保法规予立案调查。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附件信息,该公司201944日出现数据超标及2019412日出现COD数据定值和总磷数据超标的现象,该公司于当日已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备,经处理后数据恢复正常,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日均值超标的现象,我局告知举报人若有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12369,我局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2



190510350000020913

永春县

投诉人再次反映该加工点的机械噪声扰民问题,称该加工点没有拆除切割机等设备及电源,仍在生产,噪声不定时扰民,污染环境。

一、主要诉求 反映桃城镇张埔社区王文深石板材加工点的机械噪声扰民问题,称该加工点没有拆除切割机等设备及电源,仍在生产,噪声不定时扰民,污染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桃城镇张埔社区王文深石板材加工点的建设地点位于桃城镇张埔社区134号。该加工点生产设备主要有:切割机1,磨机1,倒圆机1台。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95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没有生产,在桃城镇张埔社区134号门口有一台切割机,在桃城镇张埔社区134号屋内有磨机1,倒圆机1台。 三、处理意见 针对该加工点现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对该加工点存在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要求业主拆除切割机等生产设备的电机。二是根据《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永委[2018]20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环保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5162号)的相关要求,桃城镇政府要加强对桃城镇张埔社区王文深石板材加工点的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并做好相关民事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桃城镇张埔社区王文深石板材加工点的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 (备注:我局拨打投诉人预留的电话,但手机号码显示外地,接听的人表示没有反映该事项)

3


190520350525031212

永春县


加工铁件,周围都是居民生活房和学校,每天加工都很吵,加工时释放出很恶臭的气体,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孩子的成长学习,望有关部门前去核查处理。

20195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系永春县其峰汽车修理店的环境举报事项。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反映加工铁件,周围都是居民生活房和学校,每天加工都很吵,加工时释放出很恶臭的气体,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孩子的成长学习,望有关部门前去核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春县其峰汽车修理店的建设地点位于坑仔口镇玉西村886-1,主要从事汽车外观整修,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195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汽车修理店没有进行汽车外观整修,也没有进行铁件加工,但位于坑仔口镇玉西村886-1号的店面内有一套汽割设备和一套电焊设备,据业主介绍,该汽车修理店已自行关闭了,准备进行搬迁,该店面目前只用作仓库存放汽割设备、电焊设备等工具。 三、处理意见 针对永春县其峰汽车修理店现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在相关环保手续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二是根据《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永委[2018]20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环保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5162号)的相关要求,坑仔口镇政府要加强对永春县其峰汽车修理店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做好相关民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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