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19年7月“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2019-08-09 16:49 阅读人数:1

 

  20197月,我局共接到13件微信投诉举报(其中不受理6件、受理7件;微信渠道11件、电话渠道1件、网络渠道1件),办结6件,办理中1件。情况如下:

  办结情况公示 

  序号 

  举报编号 

  行政区域 

  举报内容 

  办理情况 

  1 

  190702350525011140 

  永春县 

  

  

    

不知名排放,化学试剂味道。该问题刚处理过为何还会频频出现?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工业园区管网堵塞和建设问题,我局已函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目前该事项由县城市管理局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该事项正在推进解决当中,如您有疑义可直接向县城市管理局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反映。 

  2 

    

  

  190703350500020798 

    

  永春县 

  泉州市永春县岵山镇垃圾填埋场有刺鼻味道排出。 

  我局于2019710日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无害化处理场正常作业,垃圾作业面已覆膜,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渗滤液和地下导排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现象。其在线监测数据显示COD24.80mg/L、氨氮:1.094mg/LSS9.64 mg/L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场主要的除臭措施为1台自动除臭风炮及1台移动式雾炮车,其中自动除臭风炮为定期喷淋全天开启,而移动式雾炮车则是根据天气情况及填埋作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场区及沿线公路进行喷淋除臭,现场未发现有难闻异味。该场于514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境空气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0.052mg/m3、氨:未检出、硫化氢:0.057mg/m3、甲烷:13.8mg/m3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针对该场目前的现状,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及时对进场垃圾进行覆土,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三是加强对场区的喷淋除臭,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无害化处理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场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备注:我局于2019714日将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举报人不满意) 

  3 

    

  

  190704350525010091 

    

    

    

  永春县 

  

  

    

深夜凌晨排放不明污染气体,该气体散发恶臭,致人头晕,由于深夜采集照片困难较为困难。 

  2019713日夜间23:20左右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永春县南德针织时装有限公司进行夜间错时执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恶臭气体,该公司目前已使用天然气锅炉。我局联系投诉人,要求投诉人若有发现该公司有环境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我局值班电话12369,我局将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 

  4 

    

    

   190710350525011778 

  

    

  永春县 

  沿线工厂深夜拜访不明工业废水,气味恶臭难闻。对于环保局所给出的该问题为工业园区管委管理范围提出疑问?是环保局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还是工业区管委没有切实实行,还是企业并没有进行整改,导致举报后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甚至更严重?工厂选择深夜排放污水,翌日清晨仍然有排放过的迹象,意图掩人耳目。如果不能够得到有限解决,考虑向媒体曝光,向泉州市环保局举报,甚至向更高有关机关举报该污染时间。

  工业区污水排放的问题先前相关部门已召开过协调会研究,由于工业区污水排放存在“污水管网建设、破损、堵塞、雨污管道混流”等历史欠账,需要花大力气整治,目前生态环境局、工业区管委、城市管理局和县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已成立“工业园区污水整治工作群”,针对整个工业园区管网建设情况和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企业污水全部按照要求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019713日夜间23:20714日凌晨100左右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与投诉人联系,对投诉人反映有污水排放到榜头溪的情况进行排查,执法人员从榜头溪下游至上游沿线排查,未发现有企业偷排污水的情况。我局表示若有发现企业存在偷排行为,可及时与我局联系(值班电话12369),我局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 

  5 

  190717350525030563 

    

  永春县 

  该厂主要从事砖头加工,目前24小时开工生产,生产时排放大量粉尘,污染环境。且该厂有违法占地行为

  2019718日,永春县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期项目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二期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针对群众反映的排放大量粉尘问题,该公司于2019411日委托第三方对破碎、筛分车间有组织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颗粒物<20mg/m3,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无组织路面扬尘设置有喷淋除尘设施,现场未发现有排放大量粉尘的问题。 

  6 

    

    

  190729350525010381  

  永春县 

  永春县美岭水泥集团20197296点开始污水直排河道

  2019729日收到群众反映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和乡镇环保网格员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处理情况如下:该公司没有生产废水,只有生活污水和锅炉冷却水。2019729日下午,永春生态环境局、坑仔口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在职工生活区和办公区各建设1座采用“生物接触氧化+砂虑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针对该公司目前的现状,我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该公司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坑仔口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并做好相关民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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