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共淘汰黄标车711辆,完成率102%,全市排名第三,超额提前完成市下达的淘汰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摸清每一辆车的实际情况,逐车逐人进行追查,全力做好淘汰工作。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发放《永春县黄标车淘汰工作宣传材料》三千多份,宣传黄标车污染危害及国家政策法规、补贴标准等,营造黄标车淘汰浓厚氛围。
三是保障补贴,维护利益。出台《永春县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方案》,设立黄标车补贴服务窗口,维护黄标车车主利益。
四是部门联动,加强执法。县环保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十余次联合执法行动,大力查处黄标车,查扣一辆报废一辆。
五是督促到位,检查指导。采取半月通报制度,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把黄标车淘汰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任务,并多次牵头到进展滞后的乡镇检查指导工作,深入各个运输车队进行督促,帮助其排查进度滞后的瓶颈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
六是把握节点、倒排计划。明确各乡镇每月的的淘汰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每周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淘汰任务,力争全市前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