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12月12日下午,永春县环保局设立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生态环境部与全国人大环资委联合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视频会。县人大,县法制办,环保、国土、住建、农业等16个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月起施行。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迫切要求,对“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保证法律法规的切实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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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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