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福建省春江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91350525315586552E |
蔡彬彬 |
闽泉环罚〔2024〕3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2023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腌制车间的糖制废水,直接采用移动软管引至车间内的导流沟,与糖制车间内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混合后的污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而是直接通过导流沟直接接入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厂区内污水管网总排放口排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
罚款 |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
11.75 |
2024.1.1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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