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1.26)
2024-02-01 16:01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永固新型粘合材料有限公司

9135052531553666X2

胡敏

闽泉环罚〔2024〕81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原生产线环评验收规模为4个搅拌罐,检查时发现原生产线新增的2个搅拌罐未重新进行项目验收;二是原环评批复的玉米淀粉胶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玉米淀粉、氢氧化钠、碳酸钙、水,聚乙烯醇胶的主要原辅材料为聚乙烯醇、氢氧化钠、高岭土,检查发现当事人将环评批复的玉米淀粉胶、聚乙烯醇胶的主要原辅材料氢氧化钠用氨水进行代替,其它原辅材料不变,同时两种产品的原辅材料均新增加盐酸,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行为;三是当事人新建一条纸管胶水生产线,该生产线配有4个搅拌罐,当事人无法提供新增纸管胶水生产线及原生产线改变生产工艺后的相关环评审批及验收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共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

24.49

2024.1.26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

91350525MA32TTC165

张国成

闽泉环罚〔2024〕8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成品砂堆场(机制砂,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部分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

1.32

2024.1.26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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