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4.16)
2024-04-19 17:49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市旭晟服装织造有限公司

9135052557700994X2

徐斌

闽泉环罚〔2024〕21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污染源监控公众号,污染源企业排放异常线索。2024年1月22日,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旭晟服装织造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以下问题:当事人排污许可证上“化学需氧量排放标准:300毫克/升;氨氮排放标准:25毫克/升”,2024年1月4日、17日,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26.673 毫克/升、300.274毫克/升,2024年1月11日、13日、14日、15日、17日、18日,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26.394毫克/升、26.909毫克/升、27.145毫克/升、26.711毫克/升、25.86 毫克/升、25.446毫克/升,两项指标均超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11.5

2024.4.16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永春云峰农牧有限公司

91350525691941140H

林善财

闽泉环罚〔2024〕214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24年3月28日,执法人员采用无人机对永春云峰农牧有限公司周边环境进行巡航检查时,发现距离永春云峰农牧有限公司东侧约370米处有一槽罐车正在用软管对山地排放疑似养殖废水,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当前生猪存栏量2350头左右。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高效厌氧塔沉淀废水收集池内的养殖粪污(现场粪污液位线下降约0.4米)用槽罐车运至距离该公司东侧约370米处用软管排至旁边水沟,漫灌至旁边的茶叶地的环境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5

2024.4.16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