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4.25)
2024-04-26 08:49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林清波

   

闽泉环罚〔2024〕22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

  2024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生猪养殖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当事人经营的生猪养殖点养殖规模存栏生猪372头,属于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检查时未能提供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0.21

2024.4.2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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