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9.30)
2024-10-08 09:01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市嵩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91350525MA329WNW9X

张传旺

闽泉环罚〔2024〕46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日对泉州市嵩兴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热压工序在生产,但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开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2.45

2024.9.3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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