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12.31)
2025-01-06 15:33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华厦物流有限公司

91350525MA2YEQP67J

林志煌

闽泉环罚〔2024〕566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我局于2024年12月4日对当事人停放于永春县南环路葵兴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闽C79308(黄牌)重型柴油货车加装螺母垫高排气管温度传感器,垫高高度约3c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0.5

2024.12.3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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