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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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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本邑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913505257356515413 |
周开枝 |
闽泉环罚〔2026〕9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
2026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以下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没有生产,现场工人正在检修设备,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位于厂区西边新建有一栋厂房,厂房内有新建桥式起重机5套,水泥粉罐3个,搅拌机与配料机1套,双工位芯模振动制管机及配套设备,现场未投入生产。当事人未办理新建生产线的建设项目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
2.3 |
2026.7.29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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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本邑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913505257356515413 |
周开枝 |
泉永环不罚〔2026〕1号 |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
2026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以下违法行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于2026年2月28日变更名称,但未在法律规定的20日内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进行排污单位名称的变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结合《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泉环保规〔2026〕1号)“二、下列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6点” |
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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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9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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