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促“六稳”“六保”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06-15 17:18 阅读人数:1

      永建〔202016 

     

各建筑业企业、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方案》(闽建筑〔20204号)、《促“六稳”“六保”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方案》(泉建筑〔202021号)要求,现将《促“六稳”“六保”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开展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推动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 

    

  促“六稳”“六保”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建筑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方案》(闽建筑〔20204号)、《促“六稳”“六保”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方案》(泉建筑〔202021号)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建筑业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稳产增效、转型升级,力保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发展目标达成,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业稳产提质行动,实施“点对点” 帮扶,因势利导、精准施策,全面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扶优扶强,重点扶持3家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下简称“重点扶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实现第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逆势赶超,达到10亿元以上、比增19.2%以上,实现上半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3亿元以上、比增2.5%以上;确保完成全年建筑业总产值38.48亿元、比增7%的目标任务,保持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围绕2020年建筑业产值总体目标,落实重点扶持企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新技术推广、开展建筑行业活动等方面任务指标,强化目标完成支撑。 

  (一)全力推动增产增效。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6号)11个方面27条扶持政策。市住建局也已出台《关于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把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到位,增加建筑业企业政策扶持的获得感,给建筑业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支撑。 

  1.深耕存量项目。2019年结转的存量建筑业项目合同额,要进一步梳理细化建设项目清单,着力保障生产要素,督促各建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较高的建筑业产值转化。 

  2.拓展增量项目。促进重点扶持企业承揽本地房地产、政府性投资、工业厂房项目。要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本地企业依法承揽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本地企业参与投标。对核准为邀请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业主应当邀请重点扶持企业和龙头企业参与投标。 

  1)房地产项目。拓展全县房地产建安项目市场份额,组织一场重点扶持企业与房地产企业对接会,落实“一对一服务、点对点对接”,为重点扶持企业承接优质房地产项目牵线搭桥。 

  2)国有投资项目。拓展全县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市场份额,着力提高重点扶持企业投标国有投资项目的中标率。总承包项目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鼓励分包给工程所在地企业。 

  3)工业厂房项目。拓展全县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市场份额,要主动会同发改、工信、工业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在6月底前组织一场重点扶持企业与工业厂房建设业主的对接洽谈活动,深挖施工任务潜力。鼓励和支持本地建筑企业代办工业厂房项目基建手续。 

  3.开拓省外市场。继续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有计划、有目标地选择广东、湖南等建安投资额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组织重点扶持企业开展省外建筑市场考察或企业推介活动,进一步开拓省外市场。 

  (二)全面优化产业结构。要结合我县的实际,编制建筑产业发展规划,筑牢建筑业上下游产业链,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4.推进建筑业集成发展。引导、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推进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做大做强、形成规模优势。引导装饰、安装、劳务等中小企业向“专、精、特”专业企业发展,推动我县闽南古建筑等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 

  5.搭建企业资质晋升平台。用好用足政策,对拟申报一级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实行“点对点”帮扶,争取晋级1家一级总承包企业、2家一级专业承包企业。 

  6.实施“招引回归”计划。进一步规范本地企业外迁行为管理。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动员我县企业与大型国企合作组建联合体,扩大企业规模,实现强强联合。 

  7.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推动国有投融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实现全县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三)主动做好帮扶对接。通过举办人才培育、全过程咨询、BIM技术应用等行业活动,加强政企帮扶推介,做深做细指导和服务工作。 

  8.开展银企对接活动。6月底前,组织建筑业企业积极参加泉州市行业协会举办的银企对接活动,争取金融机构对重点扶持企业简化授信流程、提供优惠利率,倾斜配置信贷资源。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票据以及其他新型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承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可依托工程合同进行抵押融资。 

  9.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疫情期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月初预拨工程款。支持新开工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加快推进工程结算进度。清理和规范保证金收取,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实施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减轻本地企业负担。加强建筑市场人工费变化情况监测,适时调整人工费指数。 

  10.开展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以国有投资大中型项目和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项目为重点,开展清欠工作。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建设单位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支付不属于纠纷范围的工程款项。 

  (四)全力规范行业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11.强化建筑市场整治。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加大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证照施工、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县级每季度常态化检查,市级每半年开展“双随机”抽查,结果作为实施建筑企业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 

  12.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企业外阜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由施工企业统一招聘管理;支持外来企业来永春设立分公司,管理当地人员。发挥建筑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自律准则,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13.落实增产增效监测。要更加关注我县企业省外产值贡献率,强化建筑企业在外承揽业务的跟踪服务。要综合分析研判建筑产业和企业增产增效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挂钩帮扶企业。实施市、县两级住建部门挂钩帮扶企业制度,确保每家重点扶持企业均有市、县2名干部点对点联系帮扶。挂钩帮扶人员要深入挂钩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鼓励争先创优。抓好企业资质扶持,市、县要及时表彰一批参与抢险救灾或稳产提质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企业,落实正向激励。优先推荐重点扶持企业创建省、市优质工程,落实优质优价政策。重点扶持企业对地方财税收入贡献突出的,按我县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总结推广建筑业稳产提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表:1.永春县建筑业企业“一企一策”挂钩帮扶清单 

        2. 2020年永春县房地产建设项目对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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