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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大常委会检查调研《一法一例》执行情况
2021-07-14 08:33 阅读人数:1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推动消防工作措施落实,解决消防事业发展难题,7月13日,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康思坚率检查组,对《一法一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松龄、郭美西、张晓文、副县长周伯祥等领导陪同检查。

  上午,检查组先后来到苏坑镇消防队、蓬壶镇星光服装厂、达埔镇金丰制香厂、中闽百汇永春商场、福建省邦正运动用品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各检查点《一法一例》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

  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松龄主持召开座谈会,县政府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经费保障、火灾预防、便民服务和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介绍了永春县消防工作的有关情况,分析了消防安全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县财政、教育、人社、公安、应急、住建等11个部门就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进行了发言。

  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消防法》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构建齐抓共管消防安全格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抵御火灾综合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上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要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消防工作基础,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推进消防队伍建设;二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行“属地+行业+专业”治理模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三要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建设乡镇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四要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全民消防素养,坚持“防”字当头,充分利用电视等媒介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延伸消防宣传触角,提高群众防范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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