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监管,6月5日,永春县消安委办组织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交警等部门,会同各乡镇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集中开展第三次联合检查行动,通过采取“白+黑”错时检查强力打击销售、维修领域非法拼装、加装、篡改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在彦钦、陈武建等维修门店和新日、台铃等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检查组详细询问进货渠道、储存方式、更换电池等情况,对是否按规定销售符合规定的国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3C证书编号、电动机编号等多项信息是否齐全,店内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敷设标准,店内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是否做实火灾防范措施以及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完善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电器线路未穿管、“下店上宅”防火分隔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当场告知商户,并提出整改意见。
除此之外,检查人员当场进行了警示宣传,提醒各商户,销售、维修门店不违规住人、不储存大量电池、不代客充电、不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要积极向购车者宣传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第三次联合检查行动中,全县共出动检查组23个,检查人员124人,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6家,维修店铺53家,未发现非法“拼、加、改”现象,但有效提升震慑效果,集中统一行动成效明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