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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次“优秀”等次 永春县在202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再获佳绩
2024-07-01 10:26 阅读人数:1

  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通报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永春县人民政府再次获评“优秀单位”。这已是永春连续7年蝉联年度消防工作“优秀”等次。

  2023年,永春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有力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全县共接处火警221起,其中,一般性火灾71起(不包括草地、垃圾等),同比下降6%,直接财产损失290.3万元,同比下降43%,火灾四项指数呈现“一升两降一平”的特点。

  基层治理有力有效。永春县消防服务中心取得突破性进展,核定事业编3名。完成乡镇消防执法赋权工作,赋予22个乡镇人民政府3项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权并签订协议书,指导乡镇办理行政处罚184起,罚款27150元、警告169人。

  执法质效不断提升。全年共检查各类场所单位1200家,发现火灾隐患101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3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2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0份,责令“三停”23家,临时查封15家,罚款38.3万元,在支队第一、第二次执法质量考评大队综合成绩均排名第一。

  消防治理持续深化。建立“一镇一督导一反馈”工作机制,实现22个乡镇全覆盖督导;以县消安委名义挂牌督办4处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市挂牌督办2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指导所有隐患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案;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432家,已整改410家,整改率94.91%;打造3处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高层建筑、城镇燃气、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等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发现隐患、跟踪督办、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开展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完成“表下线”改造772户,增配漏电保护器2406个、烟感报警器4608个、灭火器5140具、消防逃生面罩2474个,并组织开展核查验收。

  宣传培训多点开花。成立1支大队级宣讲队、2支站级宣讲队,推动行业部门和乡镇建立社会单位宣讲队30支、家庭街区宣讲队258支,完成35个消安委成员单位宣导员、22个乡镇家庭街区宣导员培训。扎实推进“防消宣一体化”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4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余份,受益人数达6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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