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泉州市邦正运动用品股份公司
处罚机关: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泉州市邦正运动用品股份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757398815P
法定代表人:周超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应急罚〔2021〕5号
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事由:未为树脂车间浇注岗位工人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毒面罩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1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5月14日
有效期止: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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