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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泉铁路第七标段美普隧道“5·18”冒顶片帮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1-07-16 09:22 阅读人数:1

  2020622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对《兴泉铁路第七标段美普隧道“5·18”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福建省安办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情况回头看和《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泉安委〔20216)的工作要求,永春县安委会办公室于2021517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兴泉铁路第七标段美普隧道“5·18”冒顶片帮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517日,永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组成了评估组。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评估清单。2021526日,评估组到兴泉铁路XQNQ7标段项目经理部驻地,听取了事故有关企业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完全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能力不足,未能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认定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2016922日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的《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相关规定,72对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79日,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已经缴至指定银行。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薛清伟作为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未完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全督促、检查本公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5·18”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认定薛清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72薛清伟处以其2019年年收入贰拾贰万壹仟捌佰壹拾捌元(¥221818.00元)的百分之三十共计陆万陆仟伍佰肆拾伍元肆角(¥66545.4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710日,薛清伟罚款已经缴至指定银行。 

  2、代国宏,担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兴泉铁路XQNQ7标项目经理部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工作。代国宏未完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该公司根据项目部奖惩管理办法,予以代国宏5000元罚款。 

  3、魏志鹏,担任Q7标段项目部一工区经理,负责Q7标段一工区现场安全质量。魏志鹏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该公司根据项目部奖惩管理办法,予以魏志鹏2000元罚款。   

  4戴炯昌,担任Q7标段项目部一工区安质副经理、美普隧道进口兼职安全员,分管Q7标段一工区现场安全质量。戴炯昌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找顶排险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该公司根据项目部奖惩管理办法,予以戴炯昌500元罚款。 

  5、姜勇,担任Q7标段项目部一工区美普隧道进口施工现场技术员。姜勇作为当班现场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未能发现机械找顶排险不彻底,未能消除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该公司根据项目部奖惩管理办法,予以姜勇800元罚款。 

  6、谢学君,担任成都中建万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美普隧道进口施工队负责人谢学君在开挖后断电情况下,未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未及时启用自备电源,未及时进行找顶排险;机械找顶排险不彻底,对现场施工未能进行有效指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成都中建万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根据《成都中建万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予以谢学君1000元罚款,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7、肖臣荣,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XQNQJL5标监理部第三监理组监理工程师,负责Q7标段美普隧道进口监理工作。肖臣荣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爆破、找顶排险、初期支护等工序连续性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根据《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及工作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予以肖臣荣1000元罚款,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优化隧道找顶排险工作专项方案,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项目部组织各工区认真召开事故分析会,要求所有隧道开挖班组长参加,同时对隧道找顶和初支施工及时性再一次进行排查,对找顶不重视的部门给予停工整顿和处罚。 

  2、严格按照先机械找顶、再人工找顶的要求进行落实,项目部进一步细化找顶方案和清顶标准,各隧道施工队认真执行方案要求。 

  3、项目部加强安全管理,开展隧道施工应急培训及演练,提高隧道施工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4、落实隧道严格执行早支护、早加固的施工要求,开挖完成后,及时进行钢筋网和锚杆的施工,使围岩变形尽早进入控制状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对作业班组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技能水平。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进行扩大分析,从监理履职的各环节查找问题,各监理项目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监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1、该公司各项目机构将本次事故通报传达到每一个监理人员,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2、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辨识研判,建立安全风险库,对每条风险按层级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落实责任人。 

  3、监理人员加强安全巡视,重视日常安全管理,发现现场违章乱纪现象,立即要求整改并进行销号管理。 

  4、加强对施工难点、关键点、风险点监督把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落实安全责任,督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程序。 

  6、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作业标准,严格作业程序,提高现场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全面强化安全作业。 

  7、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各项目机构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永春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责任单位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兴泉铁路第七标段美普隧道“5·18”冒顶片帮事故 

  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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