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 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春县印石山矿区北东矿段建筑用凝灰岩矿
处罚机关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 泉州市印石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春县印石山矿区北东矿段建筑用凝灰岩矿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5MA2YQFLM8G
法定代表人 刘培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应急罚〔2021〕6号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违反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二次修正)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有效期止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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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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