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
1 |
廖昕(永春县五星派对主题娱乐会所经营者) |
个体工商户 |
9135052561154180X4 |
|
歌舞娱乐场所涉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2021年8月26日 |
(永)文罚字〔2021〕第005号 |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