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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报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9-28 10:47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县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共1起(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劳动用工资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

  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91350304MA31Q7F69H;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太子亭1号A32;法定代表人:王金木。

  2023年6月12日,我局对福建省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平台进行大数据排查时,发现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春碧桂园一期整治工程B区项目存在工资支付异常,我局于当日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永人社监询字〔2023〕17012388号),该公司未在指定时间派员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2023年6月19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永人社监令〔2023〕1702560号),要求其依法报送劳动用工资料,该公司逾期未报送,拒不履行改正指令。

  2023年7月10日,我局依法对福建诺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报送劳动用工资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于7月10日按规定缴纳罚款。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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