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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对陈明书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
2024-02-29 08:13 阅读人数:1

相对人名称陈明书

处罚机关: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陈明书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应急罚〔20241号 

违法行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事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4131 

有效期止20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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