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百祺(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百祺(福建)实业有限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应急罚〔2024〕7号
违法行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第13号令)第六条第一款
处罚事由: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处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第13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29日
有效期止: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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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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