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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3-01-09 14:52 阅读人数: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2023年福建省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永春县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方式 

  采取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对象及确认参与考试要求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报名参加2023年永春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试且通过初审的考生。 

  2.确认参与考试  

  2023年1月13日下午3点前,发送邮件到yc23880266@163.com确认参与考试,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永春县桃溪实验小学  

  考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上午8:00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2023年永春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到考试地点报到。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面试教材  

序号 

学科 

书名(册次、模块) 

版本 

1 

中学语文教师 

高中语文必修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 

中学数学教师 

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3 

中学英语教师 

高中英语必修一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 

中学政治教师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5 

中学物理教师 

高中物理必修一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6 

中学生物教师 

高中生物学必修一《分子与细胞》 

人民教育出版社 

7 

中学历史教师 

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人民教育出版社 

8 

中学地理教师 

高中地理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 

9 

中学体育教师 

高中体育与健康(全一册)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0 

中学化学教师 

高中化学必修第一册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11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 

高中信息技术必修一《数据与计算》 

教育科学出版社 

  (二)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1.考生根据随机抽取的永春县现行中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考生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以内);  

  3.考生回答指定问题(时间为5分钟以内)。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一题为关于本次片断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70% + 回答问题成绩×30%。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数平均分,该算数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公示7天。 

  (三)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和签订就业协议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公告要求现场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合格,永春县教育局当场组织复审合格考生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双方并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所有考生必须服从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面试。迟到超过10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考生应按要求将违禁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永春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人社局

                           中共永春县委编办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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